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房产测绘资质要求
北京市大兴区2023年房产测绘资质要求是指:在北京市大兴区从事房屋测绘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房产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房产测绘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从事房屋测绘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房屋测绘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18〕153号)的规定,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意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为适应大兴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大兴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申请程序
(一)凡在北京市大兴区从事房屋测绘业务的单位,需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兴分局申请,取得《测绘资质证书》。
(二)申请房屋测绘资质的单位,须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房屋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房屋测绘业务。并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兴分局申请办理房屋测绘资质证书。
二、办理条件
在大兴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已取得房屋测绘资质证书;具备从事房屋测绘业务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所,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具有测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材料要求
(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从事房屋测绘业务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3)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市房屋测绘资质申请表》。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18〕153号)文件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对在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申请房屋测绘资质的单位,其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其测绘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其测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依法履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3.大兴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