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名单
青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是指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批,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相关测绘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建设项目,编制并发布国家地理信息产品和服务目录、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标准。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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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法定程序,拥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才。
(三)能够按照测绘资质管理相关要求依法承担测绘活动。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专职或兼职质量控制人员。
(五)在技术、经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应当具有下列条件:(一)技术研发能力,包括与专业研究机构、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成果;(二)生产制造能力,包括与专业生产厂商合作的项目成果;(三)技术服务能力,包括为客户提供优质且有价值的服务过程与结果;(四)经营管理能力,包括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组织机构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是要对其业务范围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则需要重新对相关资质申请进行审核。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是指通过各种专业地图、电子商务等形式与用户交互,将其获取的测绘地理信息产品或者服务用于商业目的。
(六)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记录。
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应当在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设立并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申请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单位名称不得与本单位的字号相同。设立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应在国家地理信息局申请注册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申请人是企业的,可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申请人不是企业的,按照规定可先办理验资手续后再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七)具有不少于3名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注册登记资质;
或者是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工作的不少于1名。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二)具有与其所从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才,或者至少拥有三名与其所从事项目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在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内运行;
(四)有承担地图数据生产建设项目的经验,能够满足地图生产建设项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