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分类标准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测绘资质的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测绘事业的不断发展,在测绘资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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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绘资质下放后,部分企业存在着资质审批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虽然国家多次强调推进“放管服”改革,但对于有些部门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地图数据和成果的情况下依然存在着审批过程中繁琐且耗时长;
三、部分企业存在着在获得甲级证书后进行“低质低效”宣传的现象。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法律意识的要求,制定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局字〔2019〕1号)等文件。目前已出台实施。《通知》中指出:要强化测绘资质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信用监管;要规范项目管理;要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及工作机制等内容。
一、加强测绘资质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测绘资质网上办理,实行许可、检查、复核和审批联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对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年度核查。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开展测绘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价,将失信主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管理范围,实施“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措施。
二、强化信用监管
实行测绘资质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其测绘甲级资质,并予以公示。建立健全测绘资质单位信用记录,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审核,对测绘市场主体作出虚假承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等的,及时予以曝光;对严重失信的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查询。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测绘市场主体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重不良行为或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对未履行法定义务、违法违规取得资质证书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等违法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对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发生非法变更、转让等行为的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规范项目管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加强对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测绘资质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未按本通知规定开展项目管理的,要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局字〔2019〕1号)有关规定处理。凡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审批或联合申报审批项目的,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调整测绘资质分级审核方式的通知》(国测局字〔2016〕48号)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一次审核”制度。对已经实施甲级审批或者已申请甲级证书但尚未取得成果、未通过检查验收或者经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改的,取消其测绘资质。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申请甲级测绘资质资格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