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办理要求
地图作为现代地图发展的产物,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进行测绘活动的一种载体,是指以地图为载体,采用数字或电子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多种方式将各种地理要素(包括道路、水系、机场、车站等)的空间位置及其相互关系表达出来的地图。随着数字化发展和智能交通时代的到来,现代地图已逐渐由单一图面向立体呈现方向发展与转变。电子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将地图展示更加直观明了;人们可通过互联网实现随时随地对地理信息的获取、编辑、共享和分析。同时人们可通过手持设备或手机导航软件随时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控与管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3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互联网地图服务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测监管函〔2013〕515号),对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服务业务进行了统一规范管理,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地理信息服务市场;2014年4月7日,《关于深化测绘管理改革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国测管发〔2014〕2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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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图服务许可证
地理信息服务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发布、代理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取《地图服务许可证》。根据《地图管理条例》的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取得《地图服务许可证》,从事地图服务业务经营活动,须依法申请并取得《地图服务许可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的互联网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发布、代理业务规范,结合地理区位信息、道路交通标志及公共设施等的特点,对开展互联网导航电子地图服务业务单位提出要求。
二、甲级测绘资质
测绘资质是国家从事地图服务的重要基础条件,是从事地图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测绘管理条例》规定:凡申请从事测绘活动须取得测绘资质,并向主管部门申请进行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RS)、数字高程模型(DEM)等资料测绘,从事地图制作与经营活动均须取得“甲级”测绘资质。“甲级”测绘资质是国家层面对其业务范围、业务技术条件和工作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的资格。根据《测绘法》规定:经依法批准,从事地理信息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由同一企业法人控股、实际控制或者共同控制的两个以上地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单位可以组成一个企业集团;在同一集团公司内,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企业集团组成;同一集团公司内的地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根据《测绘法》规定的“甲级”和“乙级”地图制作资质条件如下:在我国境内,申请地图制作许可,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电子地图、数字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等地理信息产品的设计、制作服务;(二)开展导航电子地图、数字高程模型等应用产品的服务。
三、电子地图服务许可证资质等级:甲级
电子地图服务许可证是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地图、电子地图制作、更新服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包括电子地形图编制;互联网导航电子图数据服务;其他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五条:从事国家规划的测绘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资质类别是测绘资质等级。
四、乙级以上的企业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地图产品设计、地图编制、计算机制图技术开发和服务业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包括成果目录、数据格式等),其中,成果目录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和成果质量等,并注明主要成果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