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法实施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证书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单位动态考核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复审换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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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复审换证时间:2023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三、复审换证程序:
1.申请单位到省测绘局窗口领取复审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将申请表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省测绘局窗口,由省测绘局初审合格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四、复审换证范围:
1.具有测绘资质的企业,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导致测绘资质证书上的名称和类别发生变化,重新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
2.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
五、复审换证程序
2.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省测绘局窗口;
3.省测绘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合格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颁发资质证书,并将复审换证结果在网站予以公布;
5.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资质证书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审换证。
7.经复审换证的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再次复核。
六、复审换证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测绘资质换证申请表》;
4.原证书正本、副本。
复审换证要求提供的材料由各申请单位负责准备,经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测绘局审批。《测绘资质证书》复审换证的时间、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等内容,以我局网站发布的复审换证公告为准。在复审换证期间,除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许可证所列事项的,由我局负责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外,其他任何情况下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许可证所列事项。
备注: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省测绘局测绘资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