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办理要求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是指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导航电子地图的制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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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2、企业注册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或者河南省郑州市
3、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专业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中级工程师3人,技术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50%。
一、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注册测绘师不少于1名。
2.单位具有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3.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专业的技术负责人。
4.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比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技术装备
1、用于导航电子地图数据采集、处理的技术装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专用计算机设备不少于4台,其中存储量不少于16 GB;(2)数据库服务器或网络服务器不少于2台,其中存储量不少于4 GB;(3)手持 GPS终端设备数量不少于4台;(4)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便携式测量设备数量不少于2台。
三、质量管理体系
1、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企业有独立的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和设施。
3、申请单位能够独立完成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测绘产品的设计、生产、质量检验、资料归档等环节。
4、申请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所申请专业范围内的项目的测绘业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审查和技术交底工作,图纸会审工作,制图审核和质量检查工作,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入库前验收工作等。
5、申请单位能够独立完成导航电子地图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申请资质审批表》(见附件)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资质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申请资质审批表》《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资质申请表》、测绘成果及资料汇总表(见附件)。
2、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测绘成果和资料汇总表。
3、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自取得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将测绘成果资料汇交至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