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
山东省测绘局于2022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的公告》(鲁测管发〔2022〕7号)。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局令第7号)、《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相关规定,山东省测绘局于2022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的公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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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工作分为网上申报和现场核实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申报。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申报单位须对本单位资质证书原件进行网上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方可提交。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并重新提交资料。
(二)现场核实。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携带《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省测绘局测绘资质窗口办理。
(三)复审换证工作完成后,省测绘局将对各单位提交的复审换证资料进行审核,通过的,将对其出具换证结果通知书,并在“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相关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
各设区市测绘局要严格落实测绘资质单位属地管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做好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全部通过复审换证。对新设立的法人测绘资质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到省测绘局办理业务;对已取得法人测绘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技术服务单位等其他类型测绘资质单位,应加强管理、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换证审查;对已取得法人测绘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技术服务单位等其他类型测绘资质单位,应加强对其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省测绘局将依法撤销其法人测绘资质。
(二)加强监督检查
1.省测绘局将对各单位提交的复审换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单位,将在“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示,并通报有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省测绘局将适时开展抽查,对在复审换证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
3.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省测绘局做好复审换证工作,对不配合审查的单位及个人,省测绘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省测绘局将组织开展复审换证工作。如有需要可随时进行申请。
(三)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管理
1.测绘资质单位应在收到换证结果通知书后,及时开展本单位资质证书的复审换证工作,及时处理测绘成果质量问题,并按照《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复审换证资料。
2.省测绘局将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要求完成复审换证工作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3.在本次复审换证中,有关单位若未按要求提供全部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测绘资质。省测绘局将在复审换证期间,暂停受理测绘资质单位的申请及办理测绘资质。
4.咨询电话:0531-82369959、8236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