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单位可在有效期内承接导航电子地图的生产、出版和提供服务等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测绘甲级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测绘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接受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应当在取得甲级测绘资质之日起3年内,完成复审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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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应当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16〕171号)和《重庆市地理信息行业协会关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渝地理信息办〔2019〕2号)等相关规定,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资质复审换证工作。
一、复审换证程序
1.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应当在取得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3年内,到重庆市地理信息行业协会进行复审换证。
2.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应当于2021年11月30日前,按照《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复审换证工作指南》(附件1),到重庆市地理信息行业协会进行复审换证。
3.重庆市地理信息行业协会应当根据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复审换证。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出具复审换证意见函,由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复审换证。
二、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复审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近三年完成的至少三个已公开的导航电子地图项目概况(包括:名称、时间、坐标系统、范围、精度等信息);
(四)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近三年通过的与测绘活动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保密管理体系文件和其他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五)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近三年技术人员工资明细;
(六)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近三年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说明;
(七)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近三年完成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合同。
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对其资质复审换证结果的复核要求
(一)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应当对其资质复审换证结果进行书面复核,对其已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内容、有效期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二)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对其复审换证结果进行书面复核,应当与原测绘资质证书的内容进行对照,并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复审换证情况核对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重庆市地理信息行业协会。
(三)重庆市地理信息行业协会应当及时汇总《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单位复审换证情况核对表》,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