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3年青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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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是由自然资源部对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单位(以下简称“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资质进行审批。
目前,测绘资质单位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资质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四)有与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综合实验室、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心等设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其中,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六)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二)申请甲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申请乙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四)有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七)注册资本、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及安全保障设施等满足测绘项目需要。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在自然资源部完成审核工作前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申请乙级资质的,不受此限制。
二、申请材料
申请乙级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测绘师证书和测绘单位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上一年度或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七)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证明;
(八)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将上述材料全部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由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审批流程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审批。自然资源部受理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会对企业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审批结果将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和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全部申请材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自然资源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自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测绘资质单位颁发《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乙级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