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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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需求越来越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20年10月18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审核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的专业技术等级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五级。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的考核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水平评价规范。”为做好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一)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包括: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单位、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单位、地图数据提供单位、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及其他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活动的单位。
(二)除上述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外,其他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活动的单位,包括:非测绘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企业,以及互联网地图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从事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活动的单位。
(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一年未申请复审换证,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予以注销。
二、复审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组织,按照资质条件逐项进行对照,重点关注人员和技术装备的专业技术等级以及是否存在与申报资质类别和等级不符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对符合复审要求的单位应在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复审资料报送至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划财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复审时间
(一)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开展复审工作。
(二)单位可自行从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下载《2023年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乙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报表》,填写后连同相关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我局行政审批处(地址:合肥市站前路1号合肥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东厅)。
四、复审材料
1、单位《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从业证明原件,《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4、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及从业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注册测绘师的个人简历;
5、单位近两年完成的与新取得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格相匹配的业绩证明材料。
五、审核地点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测绘与地理信息处(合肥市金寨路328号,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科技与人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