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地灾资质,地灾资质管理办法
电力需要什么资质
电力施工需要具备有以下几点资质:一、电力工程施工和输变电承包资质。 二、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建筑机电安装和电力设施承包资质。电力施工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从事的一个行业或者事业,这是一种对用电需求者负责的一种标准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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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力工程施工和输变电承包资质
电力施工总包资质根据等级区分(一级、二级、三级)可承担不同电压等级的发电工程、送变电和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根据资质等级可承担不同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由此大家在对电力施工单位资质进行核查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其总包资质的划分。
二、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评价高的电力施工可承担“大任”,此处指的“大任”是指其可可承担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这是电力施工所需具备的一项重要资质,也是一项难以实现的资质。
三、建筑机电安装和电力设施承包资质
电力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可承担相关数值以下变配电站工程;另外电力施工需具备可从事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以及试验活动。注意这里的承装修试许可证,从事的仅是电力设备相关的活动(如变压器安装、电容器、绝缘绝尘设备、输变电线路等的安装、维修、试验)。
电力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一、电力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级资质能承接10万千瓦以下的发电工程及110千伏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施工;二级能承接20万千瓦及220千伏,即二级资质是三级承接范围的一倍;一级承接不受限制,可以做所有的工程。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级资质能承接各种电压等级的送变电站工程施工;二级能承接220千伏以下的送电线路、变电工程施工;三级资质承接110千伏以下的送电线路及变电站施工。
3、电力劳务资质
电力总包或者专业承包公司把整体承包下来之后,需要大量的劳务工人施工,因此需要企业具备劳务资质。
4、承装、承试、承修电力安装资质
该资质属于国家能源局下属电监办审批,从事大型的电力工程资质必备,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新办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四级和五级。该资质属于电力行业含金量最高的,很多大型项目必备,但对申请人条件要求较高,成本也最大。具备该项资质之后,在电力行业可谓畅通无阻,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二、电力设计资质
主要包含输变电设计资质、送变电设计资质、其他电力设计资质,此类型资质主要由电力设计院拥有,国企占比较大,民营企业的涉足还需要谨慎,因为需要太多的资源掌控,才能顺利开展业务。
作为一家可以独立承担epc的电力公司,以上资质必须具备,走专业路线的电力企业,可以把公司的方向调整到专业精细化的战略上,通常情况下,一家能够正常参与竞争的电力公司,至少具备电力工程+输变电+承装修试资质足以,如果长期参与小型工程的,建议只办理一个输变电三级资质即可,电力总包都没有它好用。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办理相应的电力资质,不要妄图贪多齐全,资金投入是很大的,而且该行业垄断性较高,没有一定的人脉资源,建议慎重。
地灾行业企业转型需要发展什么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第七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名;
2.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名;
2.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
1.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第八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
(一)甲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二)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
2.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5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三)丙级资质
1.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测量、工程预算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
2.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测试与质量检测设备。
第九条 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10%。
第十条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业务。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护的人员在500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护的财产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总投资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者单独立项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项目经费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电力资质级别划分
电力资质级别划分如下:
1、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2、一级资质标准: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3、二级资质标准: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600公里;
(4)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4、三级资质标准: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2台1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4)11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工程;
(5)1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