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土地规划资质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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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1.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土地规划资质承揽范围
第四条 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农学、工程、环境、生态、法律、经济、管理、信息等,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五条 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土地规划机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基本要求 一、技术装备 (一)硬 件 从事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普及率要达到100%,管理部门的普及率要达到50%,计算机的配置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输入设备应有数字化仪(AO)或扫描仪; 输出设备应有宽幅(AO)绘图仪、彩色打印机和黑白打印机; 网络系统应比较完善,实现数据交换和计算机资源共享。 (二)软 件 进行规划编制、设计应有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以适应各类规划任务的要求; 应有办公系统(office)软件和相关业务的软件。 二、计算机应用水平 (一)专业技术人员 有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能熟练应用GIS软件进行规划图件编绘; 每个专业技术人员能熟练应用office软件的能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编制小型计算机辅助规划设计程序。 (二)管理部门人员 应熟练操作office软件,并能使用相关软件完成本职工作。 (三)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相关图件应100%由计算机绘制。 规划成果除普通归档外,还应进行电子归档。
城市规划乙级资质可以承接哪些业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取得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向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取得其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他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凡属独立法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共同向任务所在地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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