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洞规划设计资质,溶洞开发手续
设计资质是什么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溶洞规划设计资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溶洞规划设计资质,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溶洞规划设计资质的特点,制定的。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扩展资料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技术条件
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
1、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5、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新办规划设计乙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1、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 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4、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5、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6、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1、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2、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3、详细规划的编制;
4、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5、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证书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4、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5、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6、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
设计公司一般有哪些资质?
之一:甲级单位。
1.单位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经历,独立承担过五项特、一级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使用,工程质量优良。
2.单位中技术职员总数不少于25人,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职员不少于巧人,其中五名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实践五年以上资历并主持过五项特、一级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的技术骨干。结构、水、暖、电气、透风、经济等配套专业至少有一名工程师。
3.单位内部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全面质量治理体系,有比较提高前辈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取得甲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建筑装饰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
第二:乙级单位。
1.单位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经历,独立承担过五项二级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使用,工程质量优良。
2.单位中技术职员总数不少于巧人,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职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实践三年以上资历并主持过两项二级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的技术骨干。
3.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等治理轨制.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取得乙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综合建筑设计乙级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
第三:丙级单位.
1.单位具有两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经历,独立承担过五项三级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使用,工程质量合格。
2.单位中技术职员总数不少于io人,建筑、室内设计专业职员不少于6人,其中两名具有中级职称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两年以上资历,并主持过两项三级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设计的技术骨干。
3.有比较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等治理轨制,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取得丙级建筑装饰设计资格的单位.可以承担综合建筑设计丙级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设计任务。
一般情况下对于家庭装修这块的设计由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即可,而对于比较高档一些的家庭装修可以由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
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风险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民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本办法所称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地形、地貌、山体、溶洞、冰川、河溪、湖泊、瀑布、林木植被、野生动物、特殊地质环境、天文气象等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历史遗址、革命纪念地、历史建筑、历史名人故居、宗教寺观教堂、园林建筑、石雕石刻等人文景观。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工作。第六条 风景名胜区设立人民政府的,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建设。
风景名胜区没有设立人民政府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循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内应当严格控制常住人口,常住人口过多的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外迁。第二章 规划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编制所属风景名胜区规划。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是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第十条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以及其他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第十一条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贯彻国家有关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维护生态平衡,发挥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社会和经济上的综合效益;
(三)突出风景名胜区特性,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各项建设设施应当与景区环境相协调,避免自然风景人工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化。第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当地居民的意见。规划在上报审批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计划、水利、林业、文化、旅游、环保、国土资源、电力、民族宗教等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第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审批:
(一)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设区的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分别由设区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因风景名胜区性质、规模、资源等方面发生变化须对规划作出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批准后,应当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范围标界立碑,同时标明各级保护地带的界址。第三章 保护第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或者管理机构应当宣传普及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知识,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设备,建立健全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第十七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爱护风景名胜区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设施和环境,遵守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
景观设计资质是怎么划分的,都有哪些要求?
1、园林景观设计资质分甲、乙两个级别。他们主要是按照以下几点进行划分的:
1)、企业资历和信誉;
2)、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2、具体要求包括:
甲级: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4)、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5)、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应具有大学学历,10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学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8)、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乙级: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
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8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学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除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做要求外,其余同甲级;
6)、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7)、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承担业务的范围 :
1)、甲级: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
对于深基坑来说,勘察设计资质需要几级的才可以?谢谢
乙级
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专项的专业类乙级及以上的资质。一类深基坑工程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由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甲级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溶洞规划设计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溶洞规划设计资质,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溶洞规划设计资质,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溶洞规划设计资质,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溶洞规划设计资质,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份,副本6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 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材料;
(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