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山东燃气设计院
市政燃气工程设计资质
城镇燃气、热力工程属于市政行业的两个专业资质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可以从丙级也可以从乙级直接办理。从人员配备上来讲,两个资质一起申办比较合适,再加上明年资质改革已经确定,城镇燃气和热力工程合并为一个专业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类别。资质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流程,但是对环节的监管却是越来越严。人员业绩要求入库可查,医保联网,无疑提高了办理难度,增加了办理成本。所以,改革前申办无疑是最好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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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政燃气热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资历和信誉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办理市政燃气热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办理市政燃气热力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对部分行业资质进行整合,其中,冶金行业与建材行业合并为冶金建材行业资质,轻纺行业、农林行业、商物粮行业合并为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电子行业、通信行业、广电行业合并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并入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军工行业并入机械行业,核工业行业并入电力行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行业乙级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整合原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市政行业中的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取消其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原甲、乙级专业资质并入相应等级的行业资质,原丙级专业资质并入乙级行业资质。将专项资质调整为通用专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
天然气管道设计资质需要具备哪些?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以取得相应行业的设计甲级资质。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燃气工程施工队需哪些资质
1、燃气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城镇燃气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建设。
2、燃气工程建设必须选择具有城镇燃气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选用不具有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监理工作。
3、燃气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要将全部设计材料报大连市燃气管理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采用。
4、燃气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监理队伍的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报燃气管理处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各区、市、县审批的管道液化气工程,由当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备案),以便接受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米。
2、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得用缺口,个别处不坚固等问题。
4、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在沟、坑边堆放泥土、材料至少要距边沿1.2m以上,高度不超过1.5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燃气工程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农村“煤改气”存在诸多“先天不足”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燃气管理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的合法权益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省、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普及燃气使用,推广清洁能源,促进燃气科技进步,提高燃气管理水平。第五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
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第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用气规则,确保使用安全。第二章 规划与工程建设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第八条 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同意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第十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燃气工程。第十一条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移交项目档案。第十四条 在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市燃气管网。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五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十六条 经营燃气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场所范围外或者单位为内部生产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燃气供应站点所在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其中,属于瓶组气化站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依照前款规定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条件。
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关的燃气经营活动。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伪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供应许可证。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所供燃气必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指标。
新型复合气体燃料必须经省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作为民用燃料经营、使用。
燃气设计院甲乙丙级都有什么区别?是怎样划分的?
楼主问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的是燃气工程类的设计院吧(我理解应该不是石油天然气类)。我就从燃气工程类试着说下。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划分,燃气工程属于市政行业。除了综合资质序列外,还有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不设专项资质。取得行业资质的单位可以从事包括燃气工程在内的行业内的全部类别的设计工作,若是专业资质,必须要取得燃气工程的才能承担。行业资质分为甲乙两级、专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其区别体现在两方面山东燃气机组规划设计资质:一是取得资质的条件及要求不同,从业绩、技术装备、技术力量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二是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及规模不同,行业甲级资质能承担本行业内的设计业务,且规模不受限制,行业乙级规模有限制。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本专业的设计业务,规模不限,而乙级丙级有限制。个人理解,供你参考,若与楼主提问不相符还请见谅。
燃气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需要资质如下:
以湖南省为例,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扩展资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五)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九)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政府-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