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土地规划丙级资质申请要求标准
咸宁市土地规划资质申请要求标准(一)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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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设计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持有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且符合下列要求:1.规划设计研究院应设总设计师、总师、副总师各1人;2.规划设计研究院应设总工程师1人,总设计师、总师、副总师各2人,其他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3.有专职的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四)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具有专门从事土地规划工作的机构和固定工作场所;2.有必要的专业设备,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统计管理制度。
(五)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任务:1.甲级2.乙级3.丙级4.丁级5.其他类型土地规划项目的设计任务
(六)申请规划设计资质之日前3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七)具有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1.工程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经历,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土地规划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加强土地规划设计资质管理,规范土地规划设计行为,维护土地规划设计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顺利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国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土地规划设计是指土地规划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性质、范围、规模以及相应的布局等进行研究和分析的活动。
3.有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八)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4.工程咨询企业主要人员(1)注册规划师
(2)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或城乡规划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持有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
5.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一)注册人员:注册规划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二)非注册人员:具有土地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三)规划设计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技术岗位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