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园林规划资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于2022年4月1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对企业申报资质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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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不再受理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时的项目经理初始注册年限要求。
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申请企业人员业绩真实性的核查,对于提供虚假业绩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时,项目经理初始注册年限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执行。
2.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申请材料中所填写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上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提供反映人员身份信息、注册单位和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3.企业应提供申报材料中反映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身份信息、职称证书等信息与其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属于弄虚作假情形的,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4.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同放弃本次申请。逾期未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其资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申请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时,企业项目经理初始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
湖北省住建厅于2022年4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工作的通知》,将自2022年12月1日起不再受理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时的项目经理初始注册年限要求,而对申请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时的项目经理初始注册年限要求的调整,意味着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项目经理初始注册年限要求将不再成为企业的硬性指标,只要企业相关人员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就可以申请资质。此项调整将对湖北省园林规划设计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在今后的经营发展中,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申请企业人员业绩真实性核查
(1)申请企业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填写提交《申报人员业绩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1),并按要求上传原件照片。
(2)企业如提供虚假业绩材料,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撤销其资质。
(3)申请企业需及时关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相关动态信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未重新登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将本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并将本通知转发到相关人员及单位。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资质工作的指导,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