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划编制资质,天津建筑设计资质
天津市东丽区试点推行建筑师承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近日,凤凰网房产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我市“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该局印发《建筑师承诺办理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天津市东丽区试点推行建筑师承诺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试行《方案》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全部交由开发企业和设计团队自主决策,将原来开发企业和政府部门间反复沟通协调设计方案的时间通过优秀设计团队承诺全部免掉,实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免审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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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承诺制”服务模式
据悉,建筑师承诺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以担任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团队(以下简称“建筑师”)为支撑,以所在的设计企业诚信档案为背书,通过项目主持人或总负责人承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筑师依据规划和自然资源行业方面标准,对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的目的。
《方案》提到,建筑师依托建筑师依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和资质条件。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髙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具备建筑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能力,从事相关业务 10 年以上;或者主持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特级或一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或者主持过 5 项及以上全过程咨询项目实施,无质量事故。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失信行为。
建筑师依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能够组建专业完备的建筑师团队。3.遵守职业遒德规范,无失信行为。4.熟练掌握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行政审批管理流程。
《方案》对建筑师服务内容进行了明确。按照相关标准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按相关规划、条例,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公开公示及优化设计。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协助完成工程验收。
同时,《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建筑师应了解国土空间规划及其相关行业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和程序要求,对提供的各类技术文件负责。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对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通知书负责。
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试行方案可将规划许可的审查时间压缩到零天,全部交由设计主体承诺制解决,解决了当前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间长的痛点。
同时,建筑师承诺制的实施对于提高企业自主决策能力,加快建设进度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政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项目单位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有助于发挥建筑师的职业特长,也能促进设计行业良币驱逐劣币风气的形成,越优秀的企业越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激发行业活力。
据悉,本实施方案自2022 年 7 月 1 日起试行,目前已经有天津市房屋鉴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专家团队通过了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评审完成了入库工作。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上级是什么单位呀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上级单位是天津市规划局。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9年。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时代和全院员工的不懈追求天津规划编制资质,得益于一体化发展和研究作支撑的理念,是天津市规划局的下属单位。
参考链接天津规划编制资质:。
天津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研究和编制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参考链接天津规划编制资质:。
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可以承担天津项目吗
可以。
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可以承担的条件:1、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2、详细规划的编制。3、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天津项目符合以上条件。
土地规划资质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天津市建设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四、申请该 行政许可事项 应具备的条件(一)建筑工程1、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2、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取得土地权属文件。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一)建筑工程(含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建筑和维修工程)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消防、人防、配套、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办理程序1、窗口预审受理;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4、同意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