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规划选址咨询资质,黄石规划设计院
城市规划需要的资质有哪些?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有甲、乙、丙三级,具体各资质具备的条件要求和所能承接的业务范围参见《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里面列的很详细的,这个网上随处可以下载地!!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
编写规划选址报告的单位需要什么资质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求湖北省黄石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材料手续
全国各地应该都是一样的程序,就是所谓的两证一书。如果你单位项目用地是教育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需要办理划拨手续的,比如公安局、法院、市政设施用地、小学等等,需要办理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为1、立项(发改委的)2、环评、3、安评 4 1:500红线图 5 法人授权委托书 ,然后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立项(发改委的) 2、环评 3、安评、4、土地合同(划拨的没有) 5、土地成交确认书(划拨的没有) 6、红线图 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只限划拨的) 8、企业税务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次要的,剩下的就是什么委托书le 。下一步是办理方案审定和扩初审计方案审定。主要是四图一书(各地区应该要求的不同)、建筑的平立剖图纸、方案效果图、红线描图。再下一步应该是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了,在这之前需要建设单位 图纸的消防审核返给规划局,而且交完配套费 有必要其他部门会审的也要完成,如环保要求你在扩初之后∩排污费,安评第二阶段的安全专篇会审等,还有就是在土地部门办理完成土地证(选址意见书的项目还要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划拨申请,办理划拨申请需要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我说的这个是沈阳地区的主要流程,各个区也有细微的不同。要件都是一样。
土地规划资质怎么办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黄石规划选址咨询资质的行政许可事项之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办理选址意见书黄石规划选址咨询资质,应当持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及合理用能登记意见、选址确认图等有关材料黄石规划选址咨询资质,向建设发展局提出项目用地选址申请。建设发展局规划科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选址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依据《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规定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办理流程: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受理流程
受理—审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