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土地规划资质,长春市土地规划资质查询
长春市办理不符合规划但满足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不符合规划但满足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长春市土地规划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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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需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坐标,在土地规划数据库中生成。)
2.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编制提供。)
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共同完成。)
4.一般情况需提供: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对国家和地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以及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供。)
5.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包括基本农田补划内容)(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请有资质的中介编制,由项目所在地国土部门配合提供资料。)
7.一般情况需提供:现场踏勘报告{确需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长春市土地规划资质他耕地规模较大(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的建设项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按要求提供。)
8.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
9.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依据: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3 份;申请人提供。)
10.一般情况需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捌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纸质和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申请人提供。)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春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大型建设项目应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完整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5.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如办理城市雕塑工程,需提供总平面位置图(原件:10份)、雕塑作品设计效果图(稿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0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DWG电子版与JP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6.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涉及到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日照计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7.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8.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涉及文物与历史建筑修缮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房屋的测绘图纸、现状照片、历史照片、修缮后的效果图(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9.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条件、交通及周边环境要求,地下设施和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0.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1.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国土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2.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环保局的审批意见或由市环保局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审批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3.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建委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4.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的会签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5.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提供由设计院填写的长春市规划局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送审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6.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许可前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7.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加盖建筑设计资质印章)(原件:6份),其中的总平面图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图纸同时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原件:20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6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8.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完成的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9.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业委员会会议纪要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0.交通工程需提供:大型建设项目应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1.交通工程需提供: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完整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2.交通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3.交通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4.交通工程需提供:涉及到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需提供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日照计算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5.交通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条件,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6.交通工程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7.交通工程需提供:市国土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8.交通工程需提供: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的会签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9.交通工程需提供:提供由设计院填写的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送审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0.交通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许可前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1.交通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原件:6份),其中的总平面图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图纸同时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原件:20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6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2.交通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完成的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3.市政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4.市政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5.市政工程需提供: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建设项目,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6.市政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条件,土地证明文件取得情况,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情况、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会签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7.市政工程需提供: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8.市政工程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年度建设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9.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或开发区管委会对管网综合设计图纸的会签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0.市政工程需提供:依法需要公示的,需要提供公示材料、许可前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1.市政工程需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并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图纸加盖规划设计资质印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0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长春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锅炉房、加油站、加气站等建设项目应提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或意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应叠加绘制在最新现状地形图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5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5.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如果现状发生改变,应提供按照长春市统一座标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绘制的1:500或1:1000的能够准确标明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地形图(其中用笔标明现状土地界限和具有产权的房屋)或其他影像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6.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情况、交通及能源需求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7.基本建设工程需提供: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关于项目核准的文件或函(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8.交通工程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应叠加绘制在最新现状地形图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5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9.交通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0.交通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1.交通工程需提供:如果现状发生改变,应提供按照长春市统一座标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绘制的1:500或1:1000的能够准确标明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地形图(其中用笔标明现状土地界限和具有产权的房屋)或其他影像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2.交通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3.交通工程需提供: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关于项目核准的文件或函(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4.市政工程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应叠加绘制在最新现状地形图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5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5.市政工程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6.市政工程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7.市政工程需提供:如果现状发生改变,应提供按照长春市统一座标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绘制的1:500或1:1000的能够准确标明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地形图(其中用笔标明现状土地界限和具有产权的房屋)或其他影像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8.市政工程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资金来源、建设项目情况、用地情况其他需说明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19.市政工程需提供: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提交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关于项目核准的文件或函(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长春市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锅炉房、加油站、加气站等建设项目应提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或意见(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供纸质版复印件、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人应提供开发公司资质和经营范围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5.一般情况需提供:如果现状发生改变,应提供按照长春市统一座标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绘制的1:500或1:1000的能够准确标明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地形图(其中用笔标明现状土地界限和具有产权的房屋)或其他影像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涉及到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6.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综合报告(说明经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建设项目情况和建设计划以及需说明的其他事项)(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申请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填表日期与报件日期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7.一般情况需提供: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批复文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土地规划资质怎么办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要几天?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按照长春市统一座标系统和统一高程系统绘制的1:500或1:1000的能够准确标明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地形图(其中用笔标明现状土地界限和具有产权的房屋)或其他影像资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2.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3.一般情况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该用地已征收拆迁完毕并同意出让的函(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应叠加绘制在最新现状地形图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20份;复印件0 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纸质版与DWG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5.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联席会集中解决问题的项目,需要提供并联审批会议纪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6.一般情况需提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需要提供所在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初审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7.一般情况需提供:涉及文物修缮及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的,需提供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供纸质版原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8.一般情况需提供:自有土地申请规划条件的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与扫描件电子版,电子版按照长春市规划局()《长春市规划局电子报件相关材料下载》的链接软件刻录到光盘。)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