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武汉城市规划设计院地址
市政工程需要什么设计资质?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市政工程设计资质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包括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在市场上更有信服力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最重要的是有资格承接业务。对于设计单位而言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资质证书是其生存的命脉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是企业经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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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不同类型设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建设部门制定有专门的资质标准,不同行业划分有不同的资质类型和等级。市政工程设计资质共有2种类型行业资质和11种专业资质,等级设立从甲级到丙级不等。
一、设为一个等级有的资质只设为一个等级,即甲级。
分别为城市隧道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这三类工程,由于对质量要求非常高,稍有不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小型设计单位没有资格和条件进行设计。这三类项目在规模划分上,均属大型工程,只有甲级设计院可以从事其设计业务。
二、设为两个等级
1、两种类型的行业资质分别设为甲级和乙级,一种包括行业内所有工程设计,一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燃气工程以外的工程设计;
2、专业资质中设为两个等级的资质类型有: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这两种工程分别于公路交通有关,涉及到桥梁和立交桥设计,因此,对于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同样要求较高。首次申请的企业,必须办理乙级资质,取得一定业绩后可进行资质升级。
三、设为三个等级设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的资质有: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首次办理的企业可选择丙级或乙级,两者均没有业绩要求。
办理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要求和流程?
李银峰(要揪揪 散欺爸爸 丝把丝旧)
1.办理道路乙级资质注册金100万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信誉良好,独立法人资格。
2.配备人员,具体如下: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2名 注册供配电工程师 2名
注册造价工程师 2名 高级桥梁工程师 2名
中级道路工程师 4名 总计:12名
人员要有相应业绩要求:
企业武汉市规划院道路设计资质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3.购买身份证阅读仪和勘察设计系统锁,录入人员信息。人员业绩进行备案。
4.在政务网提取信息上报,在住建厅政务服务窗口领取回执单。
5.等待批前,批后公告。
设计资质的申办是非常复杂的,除了人员证书的找寻,还要有符合要求的业绩编排,还有申办过程的协调,能用最短的时间申办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市政规划设计需要投标人哪些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及以上市政管线或管廊设计工作;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配备人员需满足项目招标内容的工作需要,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3.4
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3.5 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7投标单位需持有投标单位公司所在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城市规划设计院申报资质的要求是什么?可以例举一下吗?例如需要什么什么证书多少本之类的
城市规划设计院申报资质的要求是: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八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扩展资料:
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
第三条 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