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变更,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变更程序
湖南土地规划乙级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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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
十二
)
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
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十三
)
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
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
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
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
让。
什么是土地规划乙级资质
土地规划乙级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3、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扩展资料:
土地规划的作用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土地规划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非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规划
2017年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标准是什么?
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变更:
(一)具有独立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变更的法人资格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变更,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变更,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包括农学、工程、环境、生态、法律、经济、管理、信息等,下同),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五条 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标准: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达到本规定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