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旅游规划设计乙级资质
厦门有哪些旅游规划公司 比较出名的有哪几家呢 谢谢
全国共有旅游规划甲级资质单位42家,乙级227家。福建省没有甲级单位,但是有乙级单位3家,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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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乙级(3家)
福建师范大学(郑耀星)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泉州市融景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旅规乙14-2009
福建丙级(4家)
福建农林大学
武夷学院旅游科学研究所(周作明)
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园林规划设计所暨福建省林科绿化生态工程中心)
福州博川旅游规划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未评级(多家)
福州希伯伦景观规划设计公司
泛美(厦门)旅游投资规划有限公司
……
不过,福建的旅游规划单位大多是高等院校的内部研究机构,如果你是找工作的话就只能考虑私营企业了(泉州融景、福州博川)。厦门的有泛美(厦门)旅游投资规划有限公司,原来还有一个厦门金树林有限公司,不过现在网上查不到这家公司的信息,不知道是否已经倒闭。
另外,远见旅研机构(甲级)在福建设有分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级)在厦门也有分公司。其他应该还有一些机构设了分公司的,但是网上查不到。
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是什么?
旅游规划资质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是国家旅游局制定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的用来表明旅游规划单位实力区别的一种制度,分为甲乙丙三级。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获得乙级资质一年以上,且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三年以上;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从业经历不低于三年;完成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旅游发展规划,或至少完成过五个具有影响的其他旅游规划设计项目;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优秀。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是国家甲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
2、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一年以上;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三名从业经历不低于三年;至少完成过三个具有影响的旅游规划设计项目;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良好。
3、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一年以上;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从业经历不少于三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具有影响的旅游规划设计项目;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好。
重庆旅游规划公司有哪些
重庆旅游规划公司分为以下三类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
甲级资质:重庆浩鉴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乙级资质:重庆川美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意境旅游规划设计中心、重庆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重庆邦宁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派诺耕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丙级资质:重庆科林旅游规划设计中心、重庆天霖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指南车旅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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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了规范旅游规划设计活动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加强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管理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提高旅游规划设计质量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保障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专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事业、企业单位所属承担旅游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第三条 凡从事旅游规划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一)编制下列旅游规划:
1.跨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规划乙级资质单位列表;
2.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
3.旅游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旅游项目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二)与旅游规划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第二章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标准第五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第六条 甲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旅游规划设计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规划设计人员占规划设计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小于四分之一,并具有旅游、市场营销、区域规划、环保、城市规划、建筑和道路交通等各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规划设计人员;
(二)独立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或五个以上大型旅游区规划;
(三)旅游规划设计成果具有国内同领域的领先水平;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旅游规划设计技术力量强,专业配置齐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规划设计人员占规划设计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小于六分之一,并具有旅游、市场营销、区域规划、环保、城市规划、建筑和道路交通等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规划设计人员;
(二)独立承担过市级(含市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或三个以上旅游区规划;
(三)旅游规划设计成果具有国内同领域的先进水平;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元万人民币。第八条 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旅游规划设计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置齐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规划设计人员占规划设计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小于十分之一,并具有旅游、市场营销、区域规划、环保、城市规划、建筑和道路交通等各专业的规划设计人员;
(二)独立承担过县级(含县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或旅游区规划;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第三章 资质认定与管理第九条 申请认定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必须提供下列文件或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
(三)必要的营业设施证明;
(四)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已有的规划设计成果及鉴定;
(六)规划设计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证明;
(七)相关的科研成果。第十条 甲、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由国家旅游局认定。
地方规划设计单位申请甲、乙级旅游规划资质认定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旅游局提出,经省级旅游局初审后,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由国家旅游局认定;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国家级科研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申请甲、乙级旅游规划资质认定的,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
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由省级旅游局直接认定,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第十一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级以上旅游局颁发。第十二条 旅游规划设计人员,实行统一备案制度。
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人员及其专业、学历和职称,经省级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备案。第十三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每两年由原初审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具备原资质等级条件的,原认定部门应当作出降低其资质等级的决定;对具备更高等级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可提出晋级申请。第十四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被撤销或解散的,应当向原认定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合并须重新申请资质等级。第十五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必须在文件封面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编号。第十六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是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资质凭证,只限持证单位使用,不得转让。第四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