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资质盖章,旅游规划资质申请流程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旅游规划设计活动旅游规划资质盖章,加强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管理旅游规划资质盖章,提高旅游规划设计质量旅游规划资质盖章,保障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专业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和事业、企业单位所属承担旅游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第三条 凡从事旅游规划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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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下列旅游规划:
1.跨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规划资质盖章;
2.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规划资质盖章;
3.旅游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旅游项目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二)与旅游规划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第二章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标准第五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第六条 甲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旅游规划设计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规划设计人员占规划设计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小于四分之一,并具有旅游、市场营销、区域规划、环保、城市规划、建筑和道路交通等各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规划设计人员;
(二)独立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或五个以上大型旅游区规划;
(三)旅游规划设计成果具有国内同领域的领先水平;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 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旅游规划设计技术力量强,专业配置齐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规划设计人员占规划设计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小于六分之一,并具有旅游、市场营销、区域规划、环保、城市规划、建筑和道路交通等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规划设计人员;
(二)独立承担过市级(含市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或三个以上旅游区规划;
(三)旅游规划设计成果具有国内同领域的先进水平;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元万人民币。第八条 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旅游规划设计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置齐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规划设计人员占规划设计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小于十分之一,并具有旅游、市场营销、区域规划、环保、城市规划、建筑和道路交通等各专业的规划设计人员;
(二)独立承担过县级(含县级)以上旅游发展规划或旅游区规划;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第三章 资质认定与管理第九条 申请认定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必须提供下列文件或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
(三)必要的营业设施证明;
(四)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已有的规划设计成果及鉴定;
(六)规划设计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证明;
(七)相关的科研成果。第十条 甲、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由国家旅游局认定。
地方规划设计单位申请甲、乙级旅游规划资质认定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旅游局提出,经省级旅游局初审后,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由国家旅游局认定;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国家级科研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申请甲、乙级旅游规划资质认定的,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
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由省级旅游局直接认定,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第十一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省级以上旅游局颁发。第十二条 旅游规划设计人员,实行统一备案制度。
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人员及其专业、学历和职称,经省级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备案。第十三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每两年由原初审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具备原资质等级条件的,原认定部门应当作出降低其资质等级的决定;对具备更高等级条件的,规划设计单位可提出晋级申请。第十四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被撤销或解散的,应当向原认定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合并须重新申请资质等级。第十五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必须在文件封面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编号。第十六条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是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资质凭证,只限持证单位使用,不得转让。第四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如何办理旅游经营许可证?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5)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6)符合企业登记的相关规定。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 设立申请书(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的《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
2. 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3. 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4. 管理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3.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之一步: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
第二步: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三份,并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资料,所申报材料要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市旅游局首席代表对事项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报本市旅游局。
第三步:本市旅游局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派审批小组成员到拟定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勘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批文,并通知申请人。
第四步:
1、批准成立的旅行社,申请人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同意成立旅行社的批文
2、持批文到本市旅游局办公室交纳质量保证金
3、持批文到本省旅游局办理《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持许可证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盖章、备案
5、在60个工作日内,持批准成立旅行社批文、已盖章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对作出不予批准的旅行社,请申请人到本市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领取不予批准成立旅行社的批文
有没有知道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办理流程的
成立规划组织、开展业务、申请
第十条 甲、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由国家旅游局认定。
地方规划设计单位申请甲、乙级旅游规划资质认定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级旅游局提出,经省级旅游局初审后,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由国家旅游局认定;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国家级科研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申请甲、乙级旅游规划资质认定的,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
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由省级旅游局直接认定,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办规划许可证需要几个部门盖章
合格证不是审图报告,性质不一样。
负责审批图纸的单位一般是出具审批通过的文件,在文件上盖章,而不直接在图纸上盖章。审批单位有:
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安消防局——消防审批公安交通局——交通审批绿化管理部门——绿化审批文物管理部门——绿化审批人防办——人防方案、初设、施工图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图审查当地建委——开工备案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8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 2021年11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长 胡和平
2021年12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