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专项规划需要什么资质,供热管网需要什么资质
规划资质种类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三、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2000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35次部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4号发布。
该《规定》分总则、资质等级与标准、资质申请与审批、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36条。
2012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第43条决定,废止原建设部2001年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
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993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热企业资质管理条例
之一条 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为了保障城市安全、可靠、持续稳定地供气、供热,促进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中从事供气、供热经营活动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按照本规定办理资质审查。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是指气源、热源厂和燃气、供热输配供应单位的设施水平、燃气和供热质量、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条件,综合评定企业向社会供气、供热的资格,并对其资格进行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按供气、供热能力实行分级审批。
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上(含20万户)的燃气企业和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上(含500万平方米)的供热企业的资质审查,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供气能力在20万户以下的燃气企业和供热能力在5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的资质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 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标准,按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第七条 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
(1)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件,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
(3)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压力容器合格证、施工及安装验收资料、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4)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提供液化石油气来源情况。
第八条 新建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分初审和正式审查两个阶段。
新建燃气和供热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资质初审。经初审同意后,企业方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企业具备了保障供应和安全生产条件,试运行合格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正式资质审查验收。正式审查合格后,发给《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燃气和供热企业资格,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第九条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和出卖《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 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发生分立或者合并,应向原资质审查批准部门缴销资质证书。因分立或合并而成立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 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改变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的总工程师,应报原资质审查部门备案,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要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企业上一年有关资质情况和年度统计报表(当地统计部门认可的统计报表复印件)报告资质审批部门。在有效期最后一年的十一月底前,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及时向资质审批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报告。经复审合格的,换发资质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注销资质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顿后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第十四条 不按本规定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注销手续的,或申请资质审查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不予发给或收回《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 对资质审批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者,可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规定颁发前已设立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审查部门要按本规定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不超过一年)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报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运营,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在整顿期间,对城市安全供气和供热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危害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村镇兴办的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供热管道施工需什么专业承包资质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直径250毫米以上、长度100公里以上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累计500公里以上;
(2)直径250毫米以上的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400公里以上;
(3)单体容积2万立方米以上储罐及配套工程;
(4)直径2.0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5)直径1.6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10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l 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9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直径150毫米以上、长度30公里以上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累计200公里以上;
(2)直径150毫米以上的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200公里以上;
(3)单体容积1万立方米以上储罐及配套工程;
(4)直径1.4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80公里以上;
(5)直径1.0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12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l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直径150毫米以上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80公里以上;
(2)直径1.2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5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管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6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250毫米及以下其他各类管道工程;8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2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4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
5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1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注:1、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输水、供水、排水等各类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玻璃钢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以及与其配套的站场工程。
2、管道机械设备主要指吊管机、弯管机、内对口器、水平钻孔机、高、中压试压设备;1.2米以上混凝土管道机械施工设备主要指16吨以上自行式起重机、挖掘机。
3、管道直径指公称直径。
城市供暖改造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工程范围为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标准为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一级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扩展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2、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住建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热力管道施工中需要什么资质
热力管道施工中需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
扩展资料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城市供暖企业需要哪些资质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
一、为了规定城市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单位必须具备供热专项规划需要什么资质的条件供热专项规划需要什么资质,根据《城市燃气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燃气气源及质量:
1、城市燃气包括以煤和重油、石脑油为原料制取供热专项规划需要什么资质的人工煤气供热专项规划需要什么资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矿井瓦斯等。
2、气源厂生产的燃气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GB13621-92《人工煤气》、GB9052 1《油气田液化石油气》和GB11174《液化石油气》、SY7514《天然气》、GB/T13611-92《城市燃气分类》等。
3、城市燃气应具有可察觉的臭味,应符合GB50028-93《城镇燃气计规范》的规定要求。
4、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有稳定气源,保障持续稳定地供应液化石油气。
5、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凡液化石油气含有残液组份的,必须设有残液回收装置,回收残液。
6、对于人工煤气的低发热值、杂质允许含量(包括焦油、硫化氢、氨、萘、一氧化碳等)每日每班要进行检测;对于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要定期进行成分分析检验。
扩展资料:
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
1、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质申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件,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
3、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压力容器合格证、 工及安装验收资料、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
4、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提供液化石油气来源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