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资质代办 > 正文内容

申请规划资质部门,规划资质审批

吕敏学10个月前 (05-12)规划资质代办21

申请土地规划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土地,有各种各样的政策约束。比如要想在土地上规划建房,必须先获得土地规划资质。那么土地规划资质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土地规划资质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项目合同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需盖单位公章;3、立项批复;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附件复印件;5、通过国土资源部确认,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是1:1000勘测定界图三张,还应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二、土地规划调整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首先当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规划批准相关单位提出规划调整申请,然后编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规划对应资质的调整规划方案。其中材料有规划调整项目材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核(备案)表》;规划调整请示文件、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所涉及土地的编号、地类等等。

2. 调整规划

通过审查需要进行调整规划的,由原来的批准机关和同一级别的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审核(备案)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对通过审查不能进行规划调整的,由原来的批准机关,向上级反馈不同的意见。

3、更新数据库

经过相关部门统一之后,相关县级国土资源单位在七个工作日内,把调整过后的资料进行更新,同时由该信息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4、成果备案

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七个工作日内把新的数据进行备案,经过规划调整审批同意后七个工作日内把上述内容交由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土地规划资质申请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阐述,希望能给广大的朋友们带来帮助。

土地规划资质资质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向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规划调整申请,并编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调整规划方案。

2、调整规划。对经审查确需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审核(备案)表》出具同意规划调整的审查意见。

3、更新数据库。经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的,相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规划数据库提交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该信息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4、成果备案。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数据库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更新备案并出具数据库备案证明。

扩展资料:

规划调整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上述办理规划调整流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报送其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同时提交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件6套及电子光盘4套至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规划修改须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一)申请对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修改的,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送要求规划修改的请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土地规划

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规划资质吗

应该可以,具体条款的填报可以向规划编制主管部门咨询。

具体情况请见链接:

“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其中高等院校就是全额事业单位。

土地规划资质怎么办理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申请规划资质部门,现状地形申请规划资质部门,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申请规划资质部门,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申请规划资质部门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六十四条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找哪个部门办理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当地县城或市区的城乡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的。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申请规划资质部门,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申请规划资质部门: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

use

permit)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城市规划资质管理规定?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2月14日经第35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申请规划资质部门,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资质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第三条 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六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阶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阶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申请规划资质部门他专业高阶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八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阶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阶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阶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阶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专案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建设工程专案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第十三条 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

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

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等级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证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确定其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要求时,方可申请高一级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撤销或者更名,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资质证书》登出或者变更手续。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报刊上宣告作废,向发证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十八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6年,期满3个月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第十九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取得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市、县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凡属独立法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 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共同向任务所在地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禁止无《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承接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第二十四条 发证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城市规划编制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公告收回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城市规划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市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市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档案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编制最终成果,应当责令有关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编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无《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编制,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接规划编制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违反第二十条规定的,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补办备案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一***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伪造、转让、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

***三***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具有甲、乙、丙级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均可编制集镇和村庄规划。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2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及1993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资质纳才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zz.nacaiwang.com/gh-9752.html

分享给朋友:

“申请规划资质部门,规划资质审批” 的相关文章

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

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

今天给各位分享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目录: 1、林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范围包括了哪些? 2、林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办理要求?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 林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范...

草原保护规划资质条件规定(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

草原保护规划资质条件规定(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

今天给各位分享草原保护规划资质条件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目录: 1、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修正) 2、林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办理要求? 3、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规划资质分合并(资质改革合并)

规划资质分合并(资质改革合并)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规划资质分合并,以及资质改革合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 1、什么叫资质合并 ,资质分立,改制? 2、资质改革后那些资质并到一起了呢? 3、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内容 4、企业合并后资质如何合并 5、建筑企业资质吸收、合...

景观规划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景观设计甲级资质要求)

景观规划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景观设计甲级资质要求)

今天给各位分享景观规划乙级资质标准要求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景观设计甲级资质要求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目录: 1、办理风景园林乙级资质需要什么要求? 2、申请园林景观设计乙级资质需要哪些条件? 3、新办风景园林乙级资质配备哪些人员?什么要求?...

如何审查电力专项规划资质(电力设计资质审批部门)

如何审查电力专项规划资质(电力设计资质审批部门)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如何审查电力专项规划资质,以及电力设计资质审批部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 1、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2、电力咨询资质怎么办理 3、查询电力设计资质的方法有哪些? 4、电力设计资质办理条件 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暂...

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土地规划资质管理规定最新)

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土地规划资质管理规定最新)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土地规划资质惩戒范围,以及土地规划资质管理规定最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 1、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2、土地规划资质承揽范围 3、城市规划乙级资质可以承接哪些业务 城市规划甲、乙、丙级资质分别承接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