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资质药械库管理制度,绿化库房药剂管理制度
新办广东省林业有害资质中需要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2022年广东省造林绿化监理资质还有开通申报吗,最后一批申报时间在9月份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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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来讲解一下这个资质的标准,希望对您公司有作用。
丙级
一、资历和信誉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2)上一年度净资产不少于 30 万元;
3)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 50 ㎡;
4)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5)没有发生造林监理质量事故或因监理原因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
二、技术力量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式职工不少于 8 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2)具有林业中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不少于 1 名;
3)技术负责人是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农林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职工。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 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对监理装备不做硬性要求:
4)具有开展造林绿化工程监理必要的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
5)有较完善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关于林业有害防治组织资质的相关情况
林业有害资质证书指防治组织符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行业规定的,证明自身从事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除治作业等能力的资格证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认定。
甲级防治组织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3 年以上;
3、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5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2 名以上;
4、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30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5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5 人;
5、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药械仓库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及场所
6、近3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或单项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项以上。
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 年以上;
3、具有 3 年以上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4、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1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7 人,且高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2 人;
5、具备电脑、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
6、近2年以来,平均每年承担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
丙级防治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历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1 名以上;
3、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5 名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不少于 1 名;
4、具备电脑、照相机、手持全球定位仪、除治作业器械、防治作业车辆等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装备。
药械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1
20xx年,我县药械监管工作在局领导安排下,在同志们的支持下,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跟踪,换发证,再认证现场检查。对县直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进行逐一复检,保证了药品质量,保障了广大群众用药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审批,严格把好准入关
受市局委托办理《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换证、再认证资料受理、现场验收及认证。资料受理中均安法定程序严格审核,验收过程中坚持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予上报,关键条件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上报。20xx年,我局配合市局进行药品经营企业开办验收12家,换证验收23家,再认证25家。
二、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了药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了药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随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人员变更情况等。全年共检查药械经营企业68家,重点检查内容:
(1)《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换证、再认证及许可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资料、措施实施执行情况;
(3)县城以上企业药品GSP管理系统运行情况;
(4)药品购进渠道及资质审核管理情况;
(5)药品分类及标识、处方药销售管理、店容店貌、门牌等;
(6)药品储存管理情况;
(7)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
(8)核查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柜台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通过对我县6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有2家现场验收不合格,拟申报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对3家县直医疗机构进行了“规范药房”复检,均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本次检查把外科、检验科、的药械作为重点,认真审查供方提供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注册证。宣传药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知识。
三、廉洁作风方面
今年,坚持勤俭节约,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以礼待人,热情服务,避免发生“四难”现象。
四、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按要求完成了领导布置的各项指标性的任务,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是个别工作业务不精;
二是没有好的学习习惯。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2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用药环境。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县、镇、村为一体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我局与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签订了《20xx年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相关卫生院药品安全工作会议,落实 “企业为之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各监督所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股室、到岗位、到个人并建立了信息员、协管员制度,夯实了责任,实现了层层监管、层层落实的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药品流通监管,促进药品流通市场的根本好转。 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370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500余家次,重点检查省、市局通报的铬超标胶囊剂产品以及有关违规广告产品。同时结合省局“药械打假除黑专项行动”活动检查无证生产、经销药械的行为;走票、过票、挂* 经销药械的行为;超范围、超方式经销药械的违法行为;违规储存运输药械的行为等。在检查中发现有一家卫生室库房中随地堆放的中药,并自制成大量的中药制剂销售使用,发现问题后立即立案调查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责令整改等多种措施,我县药品流通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企业的行业自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1、开展了全县药械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和完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健康档案,建立广告药械、外地企业在大荔县辖区销售药械登记审核制度;
2、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组织铬超标胶囊剂产品的专项排查,组织召开了全县经营企业、各股所专题会议落实铬超标胶囊剂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铬超标查处工作责任追究通知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不力、玩忽职守的股所进行责任追究;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无证经销药械等专项整治。配合市检验所完成了全年的药械快检工作;对非药品类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以及未按照要求索取检验报告的胶囊剂产品,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共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六味地黄丸、气血和胶囊、健胃消食片等6种产品;涉嫌9家企业的胶囊剂产品1000余盒;
3、做好企业诚信数据和日常监管资料收集工作。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档案和企业诚信档案,提高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
4、严格换证、再认证和变更工作。按照《渭南市药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完成了4家新开办药店的拟办验收,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换证工作;9家药店的GSP认证工作;3家药店的变更工作以及隐形眼镜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5、加强“三统一”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提高基本药物的配送率,要求“三统一”配送企业扩建库房、增加基本药物的储存量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并按照要求做好库房验收。
(三)、加强药品使用监管,推动医疗机构药械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县局的工作安排各所积极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药械安全整治活动,积极排查问题产品,有重大问题能够及时与县局沟通协调处理。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数量和质量。我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事件监测的通知》落实责任,截止目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108份。
5、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格落实特殊药品的“五专”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管理规范,用药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1、医药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我县医药产业整体规模小,企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城市药品经营企业68%实行GSP软件系统
管理,但运转不正常。
2、 “三统一”政策的有关弊端以及从药人员的认识不到位导致配送率滞后。
三、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为全县人民创建一个安全可靠用药环境;
2、着力查处重点案件,特别是对涉嫌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械的案件,要坚持查深查透,一查到底;
3、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加大对无证流动药贩和无证经营药械行为的监督打击,特别是对农村无证经营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
4、协同工商、广电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药械广告的监管。
5、加强参合医疗机构监管,规范进货渠道确保“三统一” 政策落到实处。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3
一.药械科各药房是直接面对病人的窗口,每天的服务对象是上百名病人。
如何方便病人,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是我院领导一直关心的事,我们将进一步对药房加强管理。首先加强人员素质教育,通过一系列措施,如完善工作流程,合理摆布药物,配备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守窗口发药等,积极调动职工积极性,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按照放心药房标准,严格要求,并将设立科主任巡查制度,不定期对药房工作进行巡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改善窗口服务态度、开展合理用药指导、用药咨询等业务。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20xx年我们要把业务学习列为重中之重。首先科室要合理安排,规定学习内容,安排代课老师,定期考核学习结果。针对底子薄、基础知识差的特点,我们准备做一下安排:1.对我院所经营药品的名称开展学习记忆,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创选评和当月效益工资挂钩,或者与个人分配系数挂钩以促进学习积极性。2.开展网上学习,积极创造条件,科室将拿出一些资金注册国家职业药师辅导讲座,集中学习有关药学理论。通过学习使大家的理论水平有所提高。3.积极参加院上组织的业务学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派出人员参加省一级药学会组织的短期学习班等,4增加新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抗生素应用、临床合理用药、激素应用管理、老年人用药、儿童用药等临床用药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更新知识,,培养出一些业务骨干,带动全科人员的学习。5.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派出一到两名业务能力强、基础知识好的同志参加临床药学培训班,以促进我院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三.继续完善制度,促进科室管理。20xx年我们要开展制度化管理,
根据科室管理制度我们将制定出药械科管理细则,使制度细化、条块化、班次化。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高药械科人员素质。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药械科的
工作由简单到复杂,面临的学科不断扩大,这就要求我们药械科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我科现工作人员参差不齐,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依据药械科各级人员岗位责任,认真组织落实,严格进行考核。只有抓好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才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实际工作,确保药械科各项制度的落实。
同志们,回顾总结即将过去的一年,计划展望未来一年,我们信心百倍,我们要面对医疗改革的挑战与机遇,为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我们一定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我院的药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4
时光流逝,转眼已到20xx年年底。回味这一年的工作,简单总结为"无大过、无创新".下面我就详细例举一二,并对来年工作进行计划。
一、本年度工作总结:
1.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在院领导与兄弟科室的关心、支持下,在科室成员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20xx年度药事质控检查顺利通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精麻药品处方未编流水号、高危药品标识不够规范,还有抗菌药物滥用,对能自行解决的已进行了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也进行了书面汇报。
2.工作制度执行:与药械有关的制度如"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处方点评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制度"等,执行都的都较表浅,为适应新形式都应提升。
3.工作差错:差错包括"计划差错、发药差错、记录差错"等,虽然差错记录本未记录任何差错,但我相信肯定不是真的就没有差错。()滞销药品未及时发现处理、滞销药品不能处理未及时上报、处方药品A错发成B、处方不合理未及时干预、处方未按要求分类装订、中药饮片未按规范养护等等。
4.药械供应:药剂科作为二级科室,同样以患者为中心服务于临床科室,基本保障了科室需要;但基于各种因素,未主动给临床推荐新的品种(患者需求临时购进除外)。总的来说,我科未良好的履行职责和义务。
5.供应商管理:20xx年供应商药品类:浙江英特药业、华东医药新特药、浙江上药新欣医药、浙江华通医药、九州通杭州医药公司、浙江福临门医药、浙江豪德雷医药为主;中药饮片有萧山医药中药分公司、杭州本草中药(新增单位);器械耗材类有上海宏昌生物生技、江西迈腾实业(单位名称更换,经营者不变)、河南亚都、河南省人立(经营者为顿俊堂,原河南亚都停止供应)、杭州乐通、宜春大德贸易(新增,经营三类高危器械未提供资质证明)。上述供方中上海宏昌生物超范围经营(无资质经营药品类试剂);江西迈腾、河南省人立均为兼职经营;杭州乐通、宜春大德贸易各方手续应及时和规范(重点监督对象)。
6.科室外声音:主要反馈的问题是"又缺货了!"、"厂家或规格又换了!"、"某药品价格(售价)比别的地方贵多少".
二、新实施药械主要法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已经20xx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三、来年工作计划与目标
在今年下半年我参加过几次药监局组织的培训,总结起来主要内容就是"供方资质的审核、药械的验收注意事项、药械不良反应或事件监测与上报、抗菌药物管理".可以看出主管部门20xx年的管理重点,因此,我们也必须将这些列入计划重点管理。具体如下:
1.重新审核各供应商资质,以经营药品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重点审核对象;对风险供应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给出评价与处理意见。
2.加强、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全院精麻药品购进、保管、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道德、专业技能进行培训。
3.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根据浙江省药物监测结果、抗菌药物目录、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及时通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4.加强处方点评:根据医院处方点评规范每月抽取门诊西药、中药处方各100份进行点评,对点评结果进行通报。
5.加强科室成员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的沟通,避免工作分歧影响整体团体而影响工作。
计划只是一部份,并不能安排所有活动。我希望在20xx年这个新起点,我们能做好的更好,医院做的更大。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5
在医院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药械科全体员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端正服务态度,将药械科的每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逐项开展,现将此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1、以创建二级医院为契机,用医院评审标准来带动科室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室各类人员职责,逐步创建和完善二级医院药剂科构架。
2、加强科室的管理,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培训学习,提高窗口服务技能和态度。
3、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定期组织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对医院各科室用药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医院各科室合理用药。从而杜绝一切药源性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医院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安全性。
4、积极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门诊处方的点评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积极参与卫计局组织的处方点评,对点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每月对院内处方进行点评,及时指出不合理处方,并与相关医生进行沟通,提高医院处方质量。
5、通过制定各科室药物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量化指标,
落实我院药物不良反应信息上报和与监测管理方面工作。本季度已完成2例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
6、继续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基药网上采购及阳光积分申报,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本季度基药网上采购及阳光积分均达到相关要求。
7、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相关管理工作,开展医院抗菌药物医嘱点评工作,逐步提高我院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降低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百分率。将抗菌药物使用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8、及时了解各科药品、器材需要动态,了解药品、器材使用后的反馈信息,及时采购储备相关药品和器材,保证了临床科室药品、器材的及时供应。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6
20xx年,我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院领导的关心和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和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重点和要求,全股职工以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医院药械工作取得了明显改善。现将药械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的用药习惯和临床实际需要,同时在药品供应中,注意信息,定期分析和统计各科室的用药情况并迅速反馈,编制出合理的采购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批后集中采购,确保临床用药及时有效。
2、狠抓药品质量,坚持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对药房、药库在库药品、耗材的质量进行抽查,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并坚持库房及药房药品先进先出的基本原则。
3、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及时完成月报表(每个月进行库房、药房药品、耗材的盘点)。配合财务科完善药占比控制方案。
目前存在问题:六楼手术室腹腔镜器械如抓钳、活检钳等因清洗不合格,导致器械堵塞,现已寄到厂家清洗(厂家要清洗费),因手术室器械比较精致,部分器械还是进口,为了不影响器械的使用寿命,个人建议,立即申购一台超声清洗机.
20xx年工作打算:
1、实施药物目录,合理拟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确保临床及时用药,并加强完善药品、耗材、试剂、设备的档案更新及证据效期管理。
2、根据临床需要,添置部分大型医疗设备,如抢救室的除颤仪、手术室宫腔镜系统设备及六楼手术室超声波清洗机等。完善新购设备的档案管理,做好设备的维修,定期核对、清点器械、确保帐物相符。
2020年药械工作总结7
20xx年,局稽查队在局党组的带领下,根据“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药械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目前,我县辖区内的药品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共处。其中药品批发单位处,药品零售店处,乡镇卫生院处,县级医院处,个体诊所处,村卫生室处,其他医疗机构处。
年,局稽查队的药械监管工作,概括起来一句话,那就是:坚持一个中心,做到二个明确,
20xx年,局稽查队在局党组的带领下,根据“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药械监管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目前,我县辖区内的药品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共处。其中药品批发单位处,药品零售店处,乡镇卫生院处,县级医院处,个体诊所处,村卫生室处,其他医疗机构处。
20xx年,局稽查队的药械监管工作,概括起来一句话,那就是:坚持一个中心,做到二个明确,三个结合,把握四个着力点,坚持“五不放过”。具体讲来,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监督为中心。二个明确就是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今年初,结合我县实际,局领导确定了今年的工作目标:一是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得到全面实施;四是药品广告规范有序;五是农村基层用药得到明显改善。在制定工作目标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就是,重点整治农村用药市场,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个结合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把握四个着力点,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取缔非法市场,查处非法经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为四个着力点。五不放过,案件没搞清不放过,源头和流向没查明的不放过,制售假劣者没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售假劣药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未受追究的不放过。
今年以来,我们共检查涉药单位余家,立案=起,结案起,限期整改余家,出动检查人次人次,没收药械个规格品种,货值.万元,罚款.万元。目前,我县的药品监管工作正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械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为全县小康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个结合,把握四个着力点,坚持“五不放过”。具体讲来,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坚持以监督为中心。二个明确就是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今年初,结合我县实际,局领导确定了今年的工作目标:一是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得到全面实施;四是药品广告规范有序;五是农村基层用药得到明显改善。在制定工作目标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就是,重点整治农村用药市场,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个结合是,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把握四个着力点,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取缔非法市场,查处非法经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为四个着力点。五不放过,案件没搞清不放过,源头和流向没查明的不放过,制售假劣者没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售假劣药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未受追究的不放过。
今年以来,我们共检查涉药单位余家,立案x起,结案起,限期整改余家,出动检查人次人次,没收药械个规格品种,货值。万元,罚款。万元。目前,我县的药品监管工作正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械质量,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为全县小康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森林的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管理林业的部门(以下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市、区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署)协助市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四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本市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市和区、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林业、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五条 (经费保障)
市和区、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益林建设和养护、林业保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科学研究)
本市鼓励林业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选育和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林木,推广林业先进技术。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 (规划和计划)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编制市林业发展规划。市林业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本市林业发展方向、目标、规划控制原则、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布局等内容。
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林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编制区、县林业发展计划,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林业发展计划应当确定本辖区林业发展目标,明确功能分区以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林业基础设施的设置要求,确定分期建设计划和分类管理措施等内容。第八条 (公益林控制线)
市和区、县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市林业发展规划,划定公益林控制线。
公益林控制线不得任意调整。因规划和建设确需调整的,应当征求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调整公益林控制线不得减少公益林用地总量。因调整公益林控制线减少公益林用地的,应当落实新的公益林规划用地。第九条 (公益林规划控制)
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护路林、护岸林、污染隔离林等公益林的规划控制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益林规划控制范围内,禁止新建除林地管理和养护设施、救护站以及其他应急避难设施以外的永久性建筑物。第十条 (公益林建设)
铁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防护林,由铁路、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海塘、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防护林,由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其他公益林,由市或者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
公益林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公益林建设技术标准。
公益林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第十一条 (商品林建设)
商品林建设应当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经济林生产保险财政补贴制度,引导经济林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市、区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署)应当加强经济林新优品种筛选、推广应用和栽培技术培训等技术指导和服务。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十二条 (公益林养护)
公益林养护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铁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防护林,由铁路、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养护;
(二)海塘、河道等用地范围内的防护林,由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养护;
(三)农村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林木,由林木所有者负责养护;
(四)其他公益林,由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养护单位。
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公益林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
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养护责任单位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等。
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
之一条 为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盟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县的林业,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营造水源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管好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建立林业和林副产品基地。第三条 自治县林业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使本辖区内的林业管理和监督职能。
乡(镇)林业站,由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接受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村公所(办事处)设立护林员(林业助理员)。第四条 自治县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凡居住在本辖区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植树不得少于5株。不履行义务者,由林业主管部门收取绿化费。
每年6月6日至6月12日定为自治县“植树周”。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发展林业。第六条 凡经过林业三定核权发证划定的山林界线,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变更手续。第七条 在土地权属不变的情况下,国有、集体荒山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
承包人经营的责任山,2年内没有营造林木的由集体收回有偿出让。
已经营造林木的自留山、责任山,经营者和承包人因搬迁、死亡或转为非农业人口的,自留山的使用权允许转让,责任山由集体收回并处理好与承包人的经济关系。第八条 列为自治县发展经济林木规划范围内农户承包的集体土地,在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规模经营。
严禁毁林开荒,陡坡耕地应逐步退耕还林。
鼓励轮歇地的承包户联合连片营造林木。
轮歇地恢复为林地的,不再作为轮歇地耕种,林木收益归经营者所有。第九条 自治县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公所(办事处)三级护林防火组织机构,划定护林防火责任区,建立奖惩责任制。
每年12月1日至翌年6月10日为森林防火期。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第十条 勐梭龙潭、城子水库为县级自然保护区,四至界线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设置永久性标志;自然保护区由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管理。第十一条 加强对中幼林的抚育和管理,禁止在封山育林区内放牧和其它毁坏林木的活动。第十二条 对下列范围的林木,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一)水源涵养林;
(二)新厂河、库杏河、勐梭河、南亢河两岸50米以内的林木。南锡河和南卡江靠中方一侧100米以内的林木;
(三)新厂河电站和库杏河电站大沟两侧50米以内的林木;
(四)中小型水库周围山脊以内或者平地100米以内的林木;
(五)县、乡、村公路沿线两侧30米以内的林木;
(六)沿国境线中方一侧100米以内的林木。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烧柴消耗量,积极推广节柴灶,以煤、电、沼气等燃料代柴。
鼓励农户发展薪炭林,烧柴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公所(办事处)实行限额管理。第十四条 自治县实行凭证采伐制度。凡需要采伐国有林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
采伐集体林木的,木材10立方米以下,由村公所(办事处)提出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林业站发给采伐许可证;木材10立方米以上,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
采伐许可证不得重复使用、买卖和转让。第十五条 从事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
凡到林区收购木材的单位和个人,须经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经营进口木材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第十六条 自治县实行木材运输证制度。在县内流通的木材、竹材、商品薪材等,由林业站核发运输许可证;运输出县的,由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运输许可证。第十七条 自治县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实行分级筹集,分级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和占用。
林业基金的主要来源:
(一)上级国家机关拨款;
(二)县、乡(镇)财政预算拨款;
(三)育林基金;
(四)林区保护建设费;
(五)用于以煤、电、沼气代柴和改灶节柴的基金;
(六)植物检疫费;
(七)占用国有林地收取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八)国有荒山有偿出让留成部分;
(九)社会赞助和其他收入。
库房管理流程和制度
库房管理流程和制度如下:
仓库因为其库存物品的不同有其个性的管理原则,例如食品类仓库、产品类仓库、工业设备类仓库等类型的管理原则是不同的。
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
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
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为防止破损,保证安全,应当尽可能使用棚架等保管设备。
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
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
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
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员工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
安排放置场所时,当然要把重的东西放在下边,把轻的东西放在货架的上边。需要人工搬运的大型物品则以腰部的高度为基准。这对于提高效率、保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6、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
依据物品形状来保管也是很重要的,如标准化的商品应放在托盘或货架上来保管。
7、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保管的重要一条是对于易变质、易破损、易腐败的物品;对于机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仓库管理是指商品储存空间的管理。
进行有效的仓储管理需要考虑下面几个方面:
1、是否能够分配好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作是高效仓储管理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
人工管理技术可以帮助那些被员工困扰的仓储企业,辅助管理者决策所需仓储员工的数目,并且可以采用工程劳动标准和支持系统评估仓储工人的绩效。
另外,公司应该提供激励措施给由员工组成的团队而不是个人,发挥团队的最大潜力。有不少仓储管理系统缺少在人工管理及绩效考核方面的考虑,或者是缺少对人工管理这一功能的衔接。
2、仓库布局设计和设备的改进作为物流流程整个系统的枢纽,仓库的设计布局是否合理影响着整个库内作业效率。
例如可以把仓库按产品类别分为不同的拣选区。这样,整箱、拆箱、整盘分开作业,可以避免现场零乱,减低货物掉落破损。
3、开展额外的增值服务。
仓储的功能在现今已不仅限于单纯的存储功能了,所以,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如流通加工、组合包装、贴标签等可以实现仓库的额外增值功能,提高收益、提升客户满意度
4、仓库内的中枢指挥中心。
中枢指挥中心可以是一个项目管理机构,指导库存新账的完成、报告执行结果以及每一部的进展情况,同时维系外部客户联系。指挥中心应该包括两部分:人和系统。
仓库管理系统除了能够实现包括进出货管理、库存管理、订单管理、拣选、复核、、商品与货位基本信息管理、补货策略、库内移动组合等“墙内”的系统功能之外,还要考虑仓库管理系统和运输管理系统、客户管理、员工管理系统之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