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甲级咨询资质,林业甲级咨询资质要求
甲级、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公司的可服务的项目范围是什么呢? 我的意思是项目的总投资额范围,钱的划分
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等级分为甲、乙、丙级。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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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级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0%,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
3.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4.具有正式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整可靠的技术资料和微机管理手段,以及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
5.近三年已完的成5个大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二、乙级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7年以上的专业人员作为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具有中级北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不少于10人,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注册营业人员的40%;
3.注册资金不少于15万元;
4.具有正式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可靠的技术资料和微机管理手段,以及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章程;
5.近三年已完成3个中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丙级
丙级的资质标准由省、北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甲、乙级标准自行制定。
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甲级单位可跨地区、跨部门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乙级单位可在本部门、本地区内承担各类中型以下建设项目的工程国造价咨询业务。
三、丙级的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林业资质甲乙丙承担工作任务的区别
主要的区别在于人数、资金。
1、林业鉴定机构丙级和乙级,以及甲级单位,鉴定采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是相同的;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是一致的。
2、林业鉴定机构在注册资金上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各省规定丙级单位注册资金不能少于20万元;乙级单位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万元;甲级单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3、林业鉴定机构在人员组成上的区别:各省规定不一样,正常情况下丙级单位5人-10人;乙级单位10人-20人;甲级单位20人以上。
4、林业鉴定机构在业务区域范围上的区别:丙级单位业务区域范围是所在的市(地区、自治州)之内;乙级单位业务区域范围是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甲级单位业务区域范围是全国各地。
林业设计需要什么资质?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一、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林业甲级咨询资质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林业甲级咨询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二、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9.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标准。
三、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要求是什么?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林业甲级咨询资质,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需要办理林业资质林业甲级咨询资质,需要林业职称林业甲级咨询资质的。
第十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林业甲级咨询资质: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规划设计业务方面:
(一)、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承担编制全国性、流域性、跨地区的林业发展规划,林业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署建设规划,全国山区、沙区及林业综合开发规划及有关专题调研、论证,并负责规划实施的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承担国家大中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建设工程、商品林建设工程等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效益评估工作。
(三)、承担外资贷款、援款、中外合资林业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及营造林部分)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并负责项目技术咨询及技术管理工作。
(四)、承担报局审批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和营造林工程部分)的咨询评估工作。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甲级咨询资质;
2.省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检查验收;
3.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4.林业数表编制;
5.野生动物或者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6.湿地资源或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7.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8.国家或者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如何申办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甲级资质!那位能帮忙解答吗?谢谢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水平、保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主要项目为: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即一类调查),林业规划设计调查(即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即三类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专业调查,林业区划、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造林、营林以及风景林、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林业作业设计等。
第三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证,获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才能承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
第四条 林业部主管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 申请证书的条件和证书等级
第五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有成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批准文件;
(二)有专门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的固定职工组成的实体;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装备;
(四)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骨干,具备独立承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的能力。
第六条 林业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中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如果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以发给相应等级的证书。
第七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分甲、乙、丙、丁四级,制定分级标准的原则是:
甲级单位,是林业行业的骨干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独立承担过大型或国家重点林业调查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齐全,主要专业配有一定数量并具有较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历的技术骨干,具有突出的技术专长,能完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有比较完善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比较齐全、先进的技术装备。
乙级单位,是林业行业主要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独立承担过中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技术力量强,各专业基本齐全,主要专业配备有一定资历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技术特长,能完成具有省内先进和国内比较先进水平的成果。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相应配套的技术装备。
丙级单位,独立承担过小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主要专业配有一定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管理能力,有质量、技术管理制度,配备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丁级单位,独立承担过县内或本企业的林业作业调查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配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有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分级标准,由林业部制定。
第八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包括证书和副本。副本中须详细写明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资格等级和承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的具体范围。
第三章 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九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申报程序: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先提交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按审批权限报送林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技术考核和资格审查。
审查单位根据分级标准,确定申请单位和承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
第十条 林业部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林业科研、大专院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由林业部考核审查,批准后发给证书。
市(地)县、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审查。经审查后,属于甲级单位者,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报林业部批准发给证书。属乙、丙、丁级单位者,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证书,报林业部备案。
非林业部门所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由所在地的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查批准发证,报林业部备案。经审查后,属于甲级单位者,其审批发证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据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申请报告;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格证书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所设置的管理机构和主要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获得甲、乙级证书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证书规定范围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
获得丙、丁级证书的单位,只能承担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如承担外地区、外单位任务,需经任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配合甲、乙级单位联合承担与专业相适应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
第十三条 各主管审查和颁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应当根据发证条件和单位分级标准,对申请单位认真审查。对不顾条件滥发证书或下放证书审批权限的,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条十四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由林业部统印制、编号,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翻印或自行印制。
第十五条 林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管理和监督,对证书资格实行升降制度,每两年复查一次,如发现达不到所持证书级别条件的,应及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降低其证书级别或注销其证书。
对要求提升证书等级的单位,要按申报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者,按规定审批权限,由发证部门批准发给升级后的证书。
对持有甲、乙级证书的单位在三年内没有做出省、部级优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成果,要对其等级资格重新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所提交的一切项目文件、成果资料,必须标明该单位证书的级别和批准编号,并接受审查项目成果的部门对其资格的审核。
第十七条 凡未经审查批准获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若有违反,一经发现,资格审查部门有权制止,对其成果不予审查。
第十八条 持证单位不得为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证书或签章,未经批准不得超越证书规定范围承担任务。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注销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