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甲乙区别大
从2013年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始实施“资质证书电子化”工作。2016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实行电子地图编制和地图服务的管理。2017年2月21日,《地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后的第一个新规章,《电子地图编制和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电子图编制业务许可制度、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许可制度、地图采集许可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5项主要内容。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地图编制与服务机构资质基本条件》中规定“从事卫星导航定位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以及“在申请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满足资质基本条件的电子地图数据”。其中指出:“从事卫星导航定位信息服务等相关业务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国互联网地图用户规模也在快速增长,据艾瑞咨询预测,2016年国内网络地图用户规模达4.25亿人;预计2020年将达到6.92亿人。而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的2017年度电子图数据生产统计报告显示,2017年全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总产值为435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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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等级
《办法》中明确规定,地图编制与服务机构的等级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甲类资质按照地理信息产业的属性划分,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层级。其中,甲级资质指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登记的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乙类资质指未经依法登记开展活动,但从事电子地图、网络地图或其他地图服务业务的机构;丙级机构指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登记,从事电子地图服务业务的机构。同时规定,具备上述三个等级资质的电子地图编制与服务机构在申请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满足资质基本条件的电子地图数据。
二、经营范围
1、甲乙丙三类:一般要求:地图编制、地图服务;
(3)丙级:一般要求: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4)甲A级:基本条件:不需要从事电子地图编制或地图服务,但是需具有相应的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许可资质;
(5)丙级:一般要求:从事电子地图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测绘仪器仪表修理;测绘仪器设备租赁(需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许可)。
三、主要技术人员要求
主要技术人员是指负责整个电子地图编制工作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专家不少于3人,中级职称的地图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初级职称的地图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高级职称包括:地图设计和服务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和数据处理专业等高级职称。地理信息行业专家是指在地理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教育活动的专家。主要技术人员是指从事地理信息领域产品开发、电子地图制作、应用服务及其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电子地图开发、应用等技术开发人才是指从事产品研发工作并为客户提供产品及有关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人员;电子地图制作人才是指从事电子地图制作及更新维护等业务并对客户提供产品和相关服务等业务的技术人员。地图员是指从事计算机制图及其相关辅助制作活动,能够熟练操作 CAD、 CAM、 AI制图软件及网络办公软件,并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制图工具进行辅助制图的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