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资质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法实施条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换证的公告》(以下简称“换证公告”)。本次换证公告主要针对2018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导航电子地图生产企业,根据2018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在2019年1月1日前可以申请换证。而自2019年2月26日起,新成立或者现有企业可以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换证时间:2019年4月10日-6月3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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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换证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技术和生产设备。
(3)具有一名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不少于3人;
(4)具有与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财务状况和偿还债务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材料:
提供《导航电子地图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表》(附纸质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章程原件一份;其他证明材料和资质证书正本原件一份。资料不全的,应当提供复印件。
3、换证办理流程
a。网上申请:企业登录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网站,选择“地图资质审批”模块。
b。资料,填写并提交。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d。网上办理:受理后,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按规定申请办理的不予受理;符合条件,及时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