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甲级资质
(1)导航电子地图数据采集和更新:提供道路、河流、湖泊、水域等自然地理要素的三维立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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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于地理信息的社会经济统计、旅游资源分布管理、交通运输规划设计等功能服务。
(3)数据存储:提供位置数据实时更新服务。
(4)地图产品和服务发布:提供基于电子地图的三维产品(商业三维地图产品,3D/4D地图产品,高精度三维地图等)和面向应用需求的导航定位服务。
(5)数据管理: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库和海量电子图库管理系统。
(6)电子地图产品生产:提供电子图稿、数字地图等制作加工工具,并对其质量进行检测评定。
(7)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和导航定位终端服务:提供基于卫星信号的北斗/GPS终端设备及其系统解决方案,并提供基于北斗/GPS的导航定位相关增值服务。
(8)行业标准制定:负责制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及规范。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管理服务;为用户提供有关地理信息技术和网络等方面的应用服务;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领域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等。
一、资质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导航电子地图甲级资质,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专业机构。根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测绘单位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从事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和技术研发能力。
二、资质申请条件
导航电子地图甲级资质申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设备、技术和人员,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申请材料
地图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书);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单位登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
第二步: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初审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第三步: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初审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评审,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的意见。
第四步: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布国家测绘局审批结果。
第五层:申请人按照审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到省级测绘管理部门领取《地图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取得《地图编制乙级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有关业务。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外高碑店路西。邮编:1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