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子地图资质申请
互联网电子地图是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地理位置为主要内容,为用户提供地理信息服务的软件。互联网电子地图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免费的地图服务,即用户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在互联网上获取地理信息,供其他用户使用;另一类是付费的地图服务,即向用户提供收费的地图产品和服务。用户通过付费使用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可获得相关导航位置和交通信息等基础地理信息,以及高精度三维模型、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增值地理信息。地图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才能申请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业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人们对高精度地理信息需求的增加,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日益普及,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市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电子地图的定义
电子地图是一种数据源,是根据一定的制图原则和制图规范,将地理信息(如道路、交通、水系、居民地、设施等)和专题信息(如人口、房屋等)用地图的形式在网上表示出来。电子地图通常分为卫星定位电子地图和网络电子地图两大类。
二、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与传统测绘的区别
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与传统测绘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服务对象不同,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是以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作为载体,以地理信息数据作为内容,为用户提供导航定位、地理位置和交通信息等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二是数据来源不同,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来源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测绘单位,而传统测绘则主要来源于政府机关和企业;三是技术手段不同,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采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技术。
三、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资质审批流程
申请单位应当向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申请表》,并附送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简历;
(二)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及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与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相适应的设备、资金和专业人员情况及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电子地图服务企业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中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与从事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技术措施;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五)具有可以从事互联网电子地图服务的场所、设施及互联网电子地图数据管理能力;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中还明确,申请从事电子地图服务业务,应当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办理测绘资质证书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