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要求
导航电子地图,是指提供电子地图定位和导航服务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重要的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按照规定,导航电子地图和位置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生产、提供、使用、更新,实行许可制度。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涉及国家秘密,企业不能直接申请,需要先获得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才能申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但却在生产和提供地图服务业务中使用了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电子地图等导航电子地图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这些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申请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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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录“全国政务服务网”,进入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网上申报系统;
(二)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按照要求上传申请表电子文档;
(四)提交申请。在线提交申请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提交,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
1、单位应严格按照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的《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报表》,准备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2、纸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均可),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提交,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4、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二、资质材料要求
1、《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简历1份,内容包括学历和工作经历,并加盖单位公章;
5、工作场所证明材料1份,包括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如有)复印件1份;
6、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名称)和数量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9、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三、审核情况
(一)自然资源部每年会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数量和相关情况,核定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人的数量,并在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二)自然资源部会组织专家对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进行审查,并于每年的6月、12月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自然资源部会通知申请单位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证书。
(三)自然资源部对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证书。需要注意的是,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证书与测绘资质证书不是一个东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