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级导航电子地图资质
乙级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是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发布公告,发布资质审批通知,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提交至对应的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电子地图甲级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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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资质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地图编制范围内,制作和使用具有电子地图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和管理能力的地图编制机构进行导航电子地图数据产品生产和管理的活动。它是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规定,对从事导航电子地图数据产品生产、加工、存储和管理活动的组织实施单位进行资质审批而颁发的证书。
一、申请材料
(一)甲级资质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应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5%以上;④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包括测绘设备清单)。
(三)乙级导航电子地图编制机构的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
(四)测绘成果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五)本规定第五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单位应按照上述材料准备相应的纸质材料,并根据所申请资质等级进行相应的装订和密封。
二、审核流程
1、申请人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2、自然资源部受理后,将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测绘地理信息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申请人进行技术审查;
自然资源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4、审批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5、自然资源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三、办理周期
办理时间通常需要10-20个工作日左右,具体办理周期与公司准备材料的齐全程度、办事人员的专业水平、办事效率、部门间沟通效率等因素有关。
1.乙级资质证书是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颁发的证书,可以从事导航电子地图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和管理活动,有效期为3年。
2.申请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包括国内企业法人单位和国外企业法人单位。
3.申请乙级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要求有明确的地理空间框架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国家规定的地理坐标系统、地面控制点以及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