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复审
2022年7月23日,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了2023年北京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复审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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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将组织对《地图审查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按《地图审查申请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组织补正。本次复审范围:申请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甲级)、乙级和丙级单位。
一、复审范围
其中,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丙级单位可不参加本次复审。
二、复审申请
申请单位请在2022年7月24日-2022年8月5日,通过“北京市地图审查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所需材料,并在平台首页点击“提交”按钮。电子地图审查申请审核合格的,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市地图审查申请表》;审核不合格的,系统将在相关企业名称后增加“复审申请”字样。
(一)复审申请流程:
1.下载《北京市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甲级)、乙级和丙级单位电子地图审查申请表》并下载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
2.登录平台后在首页点击“提交”按钮,填写相应的信息,包括:信息名称、地址等相关内容。
三、审核方式
审核方式为书面审查,并将在《地图审查申请表》中对单位的全部条件和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视为符合《地图审查申请表》要求。请已被北京测绘地理信息局认定为复审不合格的单位(见附件)于8月31日前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变更申请表电子版,同时填写《退回理由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复审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如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请申请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通过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或“政务公开”栏目查阅《地图审查申请表》有关信息和下载相关纸质材料。对复审材料中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一致,未提交电子资料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申请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