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规划设计资质,动物园建筑设计
想开一个小型的动物园,不知道应该到哪些部门注册,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是县城,消费还可以,公园有几个,
首先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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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注意: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还要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手续。
适用于综合性动物园(水族馆)、专类性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城市公园的动物展区、珍稀濒危动物饲养繁殖研究场所。
从事城市动物园(以下简称动物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动物保护必须遵守本规定。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动物园管理工作。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3、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4、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动物园的日常管理及动物保护工作。
5、 国家鼓励动物园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移地保护工作。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示、保证安全、方便游人的原则,遵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
动物园规划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全园总体布局规划;
(二)饲养动物种类、数量,展览分区方案,分期引进计划;
(三)展览方式、路线规划,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游览区及设施规划设计;
(四)动物医疗、隔离和动物园管理设施;
(五)绿化规划设计,绿地和水面面积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八)人员配置规划,建设资金概算及建设进度计划等;
(九)建成后维护管理资金估算。
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计规定。
动物园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规划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担动物园规划设计或施工的;
(二)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动物园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的;
(四)擅自侵占动物园及其规划用地的。
开动物园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需要很多手续。
网曝动物园内天鹅死去没人管,天鹅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因为天鹅目前正处于发情期,或与同伴打架造成死亡,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现已处理。2月22日,山东东营。有网友爆料称黄河三角洲动物园内有天鹅死亡后漂在水面无人管,园内老鼠乱窜,犀牛没水喝。针对鼠患将通过养猫解决。对于犀牛没水喝的问题,园方称,犀牛的食物与水都在室内,当天因天气较好犀牛被放出。
动物园管理规定
之一条:为加强城市动物园管理,充分发挥动物园的作用,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提高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性动物园(水族馆)、专类性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城市公园的动物展区、珍稀濒危动物饲养繁殖研究场所。
从事城市动物园(以下简称动物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动物保护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动物园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授权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动物园的日常管理及动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动物园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移地保护工作。
第五条: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第六条:新建动物园必须首先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按下列规定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新建动物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其它城市新建动物园或城市动物园扩建超过一定规模报省、自治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动物园根据规模,饲养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分为级,分级的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第八条: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出、保证安全、方便游人的原则,遵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九条: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的园林规划设计资格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动物园规划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全园总体布局规划;
(二)饲养动物种类、数量,展览分区方案,分期引进计划;
(三)展览方式、路线规划,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游览区及设施规划设计;
(四)动物医疗、隔离和动物园管理设施;
(五)绿化规划设计,绿地和水面面积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八)人员配制规划,建设资金概算及建设进度计划等;
(九)建成后维护管理资金估算。
第十一条: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施齐全。
第十二条:动物园规划设计必须按规定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动物园规划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作重大变更时,必须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动物园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动物园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竣工后按规定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侵占动物园及其规划用地,已被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
第十五条:动物园扩大规模、增加动物种类,必须在动物资源、动物笼舍、饲料、医疗等物质条件和技术、管理人员都具备的情况下稳步进行。
北京市公园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公园周边景观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具有良好的园林环境、较完善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城市、游览观赏、休憩娱乐和防灾避险等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儿童公园、历史名园、植物园等)、社区公园等。
本市森林公园的建立、管理和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市应当按照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规划、建设、管理公园,发展公园事业。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公益性公园建设和管理所必需的经费,保障公园事业发展的需要。第五条 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公园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园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监督工作。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公园工作进行管理。第六条 本市公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本市公园的等级、类别由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第七条 本市对在公园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园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劝阻、举报和控告。第二章 公园事业发展第九条 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公园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本市应当积极保护、利用历史名园,发展建设大、中型公园,并注重建设小型公园。
新建居住区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居住区公园。
旧城区改造、新区开发应当规划建设公园。
城市道路两侧、河道两侧,有条件的应当结合周边环境建设公园。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
规划确定的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调整时,应当制定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经规划、园林等部门论证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已经占用公园土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迁出。第十二条 新建公园应当尽可能选择历史、文化等遗址、遗迹及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区域地点。
鼓励利用荒滩、荒地、废弃地、垃圾填埋场等建造公园。第十三条 本市公益性公园应当以政府组织建设为主导。
本市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园或者以捐赠、认养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积极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园事业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鼓励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运用,并按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和保护文化、自然遗产的要求,加强对公园文化、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应当符合本市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新建公园应当对公园地点、资金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计划报告书等。
新建动物园、植物园除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在动物、植物资源和技术条件、专业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公园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公园设计规范,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申报批准。
经批准的公园设计方案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八条 公园建设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公园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竣工后,应当由园林、规划、建设、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九条 建造公园应当以创造优美的绿色环境为基本任务。公园绿化应当科学合理地配置植物群落,注重生态和景观效应。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不少于陆地面积的65%。
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办动物园有哪写手续及法律?内容是什么?谢谢!
答:需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动物园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同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负责核发特许猎捕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开动物园需要什么手续
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注册资金必须在5万元以上),验资费大概需300-500元。
拿到验资证明后,到文化管理部门办理印刷行业许可证(每年需交管理费500元),办证工本费需50元左右。
拿印刷行业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经营许可证(每年的管理费大概800元左右)。
拿工商经营许可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手续。
动物园(zoological garden)是搜集饲养各种动物,进行科学研究和迁地保护,供公众观赏并进行科学普及和宣传保护教育的场所。动物园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饲养管理着野生动物(非家禽、家畜、宠物等家养动物),二是向公众开放。符合这两个基本特点的场所即是广义上的动物园,包括水族馆、专类动物园等类型;狭义上的动物园指城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园。动物园的基本功能是对野生动物的综合保护和对公众的保护教育。
在世界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制定的《世界动物园和水族馆保护策略(2005)》中,将现代动物园的功能归纳为综合保护和保护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