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资质申请流程怎么写
地图是用来表达一定的地理空间信息的载体,而电子地图是用来描述或者表达地理空间信息的载体,也就是说只有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才能从事地图行业。根据相关规定,导航电子地图采集、制作和发布等业务,必须取得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地图采集和发布等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地图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测绘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经核准或者备案的地图;不得擅自在公共服务平台上使用未依法取得地图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电子地图;不得擅自从事互联网导航电子图服务业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等。如果没有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相应服务,那肯定是违规经营了!具体流程是:申报-受理-审查-决定-公示-复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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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
1、网上申报:登录“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导航电子地图资质”,进入资质申报页面。
2、纸质版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注册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的必须是法人);(5)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1个月内的验资报告。
3、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子地图制作技术资料必须是已取得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图制图类保密资格证书或者其他具有国家授权的测绘专业单位签发的地图制图类保密资格证书或其他具有中国甲级资质等级的测绘专业单位签发的地理信息制图类保密资格证书,或者其他具有测绘专业单位签发的地图制图类保密资格证书。
二、受理
测绘资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不够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符合要求又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测绘资质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国家海洋局测绘地理信息局收到申请书后,应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自作出批准或者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三、审查
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有:
(1)测绘资质申请表、申请书原件;
(2)《测绘资质申请表》中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