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证书
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证书是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证书,是从事地图成果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必须具备的资质。只有通过相应资质才能开展地图产品生产,才能进行地图发布和服务。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公司想要申请北斗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相应测绘业务范围;具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提供符合法定技术要求的北斗导航电子地图等信息服务;通过相关测绘技术检查。如果没有相应的测绘从业人员,想要获得上述条件,就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国家统一计量标准2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资格或者已获全国或省级计量认证证书(已列入中国制造2025)。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占30%以上,具备5年以上从事地理信息工作经历,其中3年或以上从事卫星导航定位、数据处理、系统集成、地理信息服务等相关工作经历。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局颁发。国务院测绘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有关地图产品质量、导航电子地图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并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一、什么是地图测绘
地图测绘是指测绘单位(包括卫星导航定位的提供商、网络测绘、在线旅游、网络游戏地图绘制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卫星导航定位技术和数字制图工具,对各类空间数据(包括文字、图形、数字信息)进行处理,制作地理信息产品并发布的活动。简单来说,地图测绘是指将地球表面上所有可能有意义的地理要素及其属性进行数字化转换生成地图的过程。在测绘领域中,数据的获取分为外业采集和内业处理两种。外业采集是指利用专业软件采集外业获取的数据,例如: GPS卫星定位数据等;内业处理是利用专业软件采集外业得到的数据,例如: GPS卫星定位数据等。地图测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对各类空间数据(包括文字、图形、数字信息)进行采集和处理2、编制各种地理信息产品(包括平面图、立体图及电子地图)3、开发网络地图软件(如网页地图系统等)4、建立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5、制作各类地理信息产品6、提供地理信息服务
二、地图测绘相关政策及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测绘管理制度。从事地图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地图资料:(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地图测绘活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出版地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地图资料,处非法出版地图货值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非法出版地图货值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有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或者撤销乙级以上地质矿产勘查开发资格证书。”
三、地图与国家地理信息局的关系
地图与国家地理信息局的关系是“三分测绘,七分应用”。
一张地图的产生、制作和发布与政府的政策法规、社会发展水平、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具有公共属性。政府对地图发布与应用管理有严格要求,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地图质量和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或者使用地图中未公开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制作、出版、复制、传播或登载不完整的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