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办理
2021年12月25日,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布了《电子地图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令第6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在国家实行网上审批的基础上,对现有地图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明确“申请人申请、主管部门审批”的原则,要求申请人具备基本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才能受理申请。同时,在申报材料上作出了一些调整,将原来需要现场提交的申请资料压缩为网上填写、书面签署和审核;将原先需要现场踏勘、调查取证等情况,优化到电子地图制作、更新、维护以及地图数据编辑和发布所需的人员数量不变;同时加强对申请人提供电子地图审核意见管理等。同时,取消了对测绘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明确了电子地图生产、加工企业和互联网应用单位在开展电子地图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明确了申请人申请测绘资质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符合法定形式;将《电子线路工程设计乙级》换发为《数字地球工程设计甲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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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图测绘资质(甲级)的申请条件
甲级地图测绘资质(甲级)申请人应当是从事地图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与承担相应测绘项目相适应的测绘设备和条件;具备相应的测量成果质量管理体系。
2.申请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测绘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提供的电子地图中不得含有国家秘密内容。
3.申请程序
测绘资质申请人通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并在线签署承诺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测绘资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符合法定形式。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地图测绘主管部门受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和公示。地图测绘主管部门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通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申请人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地图测绘主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通过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向有关单位共享电子地图生产、更新、维护、发布和使用情况等内容,由相关单位依法对社会提供地理国情监测服务。